價格: TWD 32.49
按土地登記係由該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登記規則第3條),故地主在臺北而土地在其他縣市,欲辦理土地過戶,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應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並檢附
1.土地登記申請書(可至地政事務所索取或至本所官網下載)。 · 2.贈與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
1.土地增值稅申報書 · 2.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 3.土地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請完納印花稅) · 4.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證(或戶口
一. 土地增值稅申報書(財政稅務局提供) · 二. 身份證影本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自105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稅開始實施,現在節省的贈與稅,而後可能會不夠支付將來要負擔的房地合一稅。若贈與不動產給子女,將來子女出售的成本是以受贈當時的
土地登記書(可至地政事務所索取)。 ·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正、副本一式兩份,貼有印刷稅票的為正本(需用公定契約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