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 TWD 143.66
支票的可兌現時間分為「即期支票」和「遠期支票」兩種。 阿易在2023年11月1日於台北收到了A和B兩張支票。A支票的到期日為2023年11月1日,B支票的到期日則為2023年12月11日。
即期支票: 發票日與開立支票日期是同一天,拿到這種支票可以馬上向銀行申請兌現。 · 遠期支票: 發票日與開立支票日期不同一天,而
沒有額外註記的支票,支票日期兌現期限為自發票日起開始算1年,也就是說,舉例該支票上的支票日期為中華民國110年11月27日,則支票日期兌現期限為中華民國111年11月27日,在這
支票到期日1年內如果都沒有去兌換支票,則支票便失去效力,不能兌換。 不過支票的具體可以兌現的時間,會有「即期支票」與「遠期支票」2種情形。 小明在
若支票上特地記載了「到期日」,這個記載也會無效。 三、 支票的期限?超過期限 自發票日起算1年,未在1年內行使支票權利的話,支票的權利就會消滅,也就是
即期支票:是指支票上所寫的「發票日」和實際開立發票的日期是同一天,拿到這種支票,馬上就可到離家近的銀行申請支票兌現。 · 遠期支票:「
這1年的期限要如何計算,讓小編舉例說明吧~ ~ 假設支票的發票日為108年12月16日,則自發票日起算 ,有效期限最後1日為109年12月15日(若有效期限最 後1日適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