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 TWD 110.81
前項身心障礙員工之月領薪資未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者,不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但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其月領薪資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
(四) 身心障礙者每月(時) 薪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每週工作時數應達二十小時以上。 前項第一類個案障別如下: (一) 輕、中度之聽覺機能障礙、平衡機能障礙、聲音
補助方式 身心障礙員工係為在申請機構首次加保,獎勵金額每人每月以新臺幣7,000元計算,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獎勵,獎勵期間最長至連續進用滿36個月止。
身障員工領薪狀態, 月薪達基本工資以上, 進用1 人以1 人計;重度身障者進用1 人以2 人計. 月薪達基本工資的½ ,但未達基本工資, 不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
但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其月領薪資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二分之一以上者,進用二人得以一人計入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二)身心障礙員工之月領薪資未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者,不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但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其月領薪資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