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營業稅
2024年5月30日 — 現行稅法規定,台灣金融業的營業稅稅率分為4種,「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金融業非專屬本業銷售額」稅率皆適用5%;「銀行、保險本業外之其他專屬本業」 ...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重申,目前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沒有規劃要調降,也就是維持5%,但針對國際情勢變化,財政部與金管會將持續觀察對金融業的影響。
目前金融業營業稅分為四種稅率,包括銀保本業收入(如保費)、非專屬本業收入(如買賣金幣銀幣),兩者適用5%稅率;專屬本業收入(如保代保經傭金)適用2%稅率;保險
台灣金融業營業稅率原本就是5%,1999年7月為了改善金融機構經營體質降至2%,2014年為健全政府財政恢復到5%,但其中銀、保本業的部分,2%進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
為扶植產業及提升競爭力,各國政府針對金融業營業稅徵免及適用稅率,大多給予特殊性的租稅待遇,以台灣現行稅法而言,金融業的營業稅稅率按銷售額類型分為4種,包括:「銀行、保
金融營業稅,是中華民國營業稅稅項目的一個分支,主要是針對在中華民國(臺灣)境內提供金融與保險服務的金融企業進行每一年度課稅方案。
貳、金融業營業稅. 我國營業稅最早列為地方稅目,且為總額型課稅,至1986年才改為以加值型為主的課稅制度,惟金融業營業稅仍然維持總額型課稅方式。後為了